根据水利部第16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及《厦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我司于2018年6月20日组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等单位进行集灌路(集美北大道-G324线段)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现场验收。各参建单位代表针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内容现场逐条核对,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均落实到位,水土保持效果良好,一致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25日—2018年7月1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市水利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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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集灌路(集美北大道—G324线段)提升改造工程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表